乡村振兴要落在“人才”振兴

2021-02-26 09:39:00 来源:光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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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月24日 人民日报)

  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当前,正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国要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严峻的形势,最艰巨的任务,最繁重的工作仍然深深扎根在农村。任务需要人才尽心完成,安排需要人才有力部署,改革需要人才集思广益,可以说,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重中之重。“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各级党组织要尽心尽力抓好抓实人才工作,从如何挖掘、培养、吸引入手,加快建设一支思想建设过硬,业务能力娴熟的坚实人才队伍,激活乡村振兴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人才要靠“挖掘”。挖掘的前提是识别。现下,有数以万计的基层干部奋战在乡村振兴一线,各级党组织更要配备一双慧眼,识别出思想与能力双过硬的踏实干部。要多看具体事,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从工作成绩衡量该干部的业务水平,保证挖掘出的干部工作能力出众;要多听群众言,坚持多次实地考察、督导、收集该干部工作的第一手资料,从与群众交谈中得知该干部的为人处事,从与同事交流中得知该干部的性格作风,保证挖掘出的干部信念坚定,品德优良。

  人才要重“培养”。《意见》中提到:“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可见,既是好苗子,党组织更需要竭力培养。一方面,要实现差异化培养。党组织要根据当地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将可用人才划分为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五大类别,并按照类别特点进行专业化、定制化的培训,深化人才优势长处;另一方面要实现用“成效”考核“成绩”,将处于正在培养期的干部人才投放到乡村建设的对口工作,建立成绩库,实时收集、监测该干部的学习成效,并将成效用于换算培训成绩,把考核不合格的实时替换,把考核优秀的重压担子,以此加快人才形成速度。

  人才要靠“吸引”。人才既要从内部挖掘、培养,也要从外部环境招贤纳士。一方面要以情动人。党组织要以家乡建设之情打动在外成功人士、优秀党员、优秀农民工等群体,鼓励其回乡建设,将其纳入农村产业规划的“种子库”,实现招商引资与乡村振兴的双重目标;另一方面要以利动人。党组织要依托于人才回引政策,讲清回乡建设的好处、福利,搭建乡村引才聚才平台,为回乡人才创业、就业、作业营造舒适优良的建设软环境。(罗淇尹

责任编辑: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