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中江:保护营商环境 助力乡村振兴
近日,德阳市中江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中江县集凤镇钟鼓村村主任郑光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其涉案款全部追回返还给企业。 据悉,今年4月,中江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郑光荣在协助德阳旅投中江石林谷项目部工作时,通过伪造村民签字、虚增流转土面积等方式长期占有企业预付土地流转费结余款2万余元的违纪违法事实。
据悉,中江石林谷项目是中江县2018年引进的农旅融合发展项目,计划投资近10亿元,以石林谷为主景区,项目规划范围12平方公里,建成后游客日接待量最大可达3万余人,将有力促进中江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以及乡村振兴。
长期以来,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职尽责,在营造全县风清气正营商环境上下足功夫,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市县纪委监委非常重视,他们多次到现场监督、指导,详细了解相关单位和干部履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增强了我们在中江投资的信心!”德阳旅投中江石林谷项目部负责人徐小春说道。
近年来,中江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纪委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德阳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精准履职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等精神,强化“六稳”“六保”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六稳”“六保”纪巡联动专项巡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自行其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有力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栽得梧桐树,自有凤来栖’,营商环境是否稳定、透明、可预期,是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正值中江县抢抓‘成渝双城经济圈’‘成德同城化’等发展机遇、建设全省丘区经济文化强县的关键时期,县纪委监委强化职能职责,健全完善‘明察暗访、交办督办、监督问责、走访调研、容错纠错’等工作机制,全力营造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为中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中江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陈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