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鼓励扶持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创新创业
6月23日,海口市龙华区审议通过《关于鼓励和扶持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重点支持优秀致富带头人,不设年龄限制。
根据该《办法》,龙华区每年将开展1次至2次集中申报和评审,对辖区各镇从事农业领域创新创业人员,择优进行资金奖励扶持。
《办法》还创新性提出,对于发展潜力较大,经评审综合表现突出的项目,除给予资金扶持外,还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其提供创业辅导、咨询、孵化等后续个性化扶持。
据了解,龙华区目前已统筹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该项工作。
责任编辑:范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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